私人公司
私人公司不属于任何一个政府机构,也不能向公众发行股份。股东人数最高限额为50人,最少为2人。然而,股东没有权力转让或公开交易股票。
项目办公室
所有外国公司允许在印度设立项目办公室或现场办公室。这一设施也可以作为一种临时安排,专门用于项目的申请,项目已结束这些活动就要终止。在成立项目办公室时需取得如上述所提到的有某些条件政策的整体许可。
联络办事处
联络办事处的作用局限于收集关于可能的市场机会的信息,它可以促进往返印度的进出口,同时也推动母公司与印度公司之间的技术/金融合作。
在印度设立办事处/代表处有如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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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经印度储备银行事先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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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协议陈述印度的办事处不能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
分公司:
允许在国外从事加工制造与贸易活动的外国公司在印度设立分公司。他们必须经储备银行事先批准。在印度分公司的活动仅限于如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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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进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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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母公司所从事的研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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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专业或专家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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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度代表母公司,在印度担当采购/销售代理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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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与印度公司之间的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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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母公司/集团公司所供产品的技术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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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度提供信息技术与软件开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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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RBI正式批准设立的分公司,分公司利润经过缴纳适用的税款并满足RBI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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